2006年以来,西安有序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2015年底全部完成建设目标任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巨大成就。
统筹规划部署
2006年3月,在全面调研的基础上,市委市政府制定了“规划先行、分类指导、产业带动、基础突破、试点示范、逐步推进”的方针,并出台了《西安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发展纲要(试行)》,明确了西安市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目标、实施步骤和建设标准等内容。
在总体目标上,《纲要》提出,通过10-15年努力,将全市3159个行政村、408.9万农民、101.52万户全部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范围,使全市农村基本达到“经济社会繁荣,群众生活安康,村容村貌整洁,乡风民风文明,公共服务配套,村务管理民主,人与自然和谐”的目标,实现农业发展、农民富裕和农村繁荣。
在实施步骤上,《纲要》提出,在今后15年内,西安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将按照“启动示范、整体推进、攻坚提升”三步实施。即“十一五”期间,按照“突出重点、带动一般”的要求和“全面启动、千村率先、百村示范、十面旗帜”的思路,选择基础较好的1000个行政村率先启动,力争使1000个行政村先行一步;“十二五”期间,为整体推进阶段,确定1500个村全面建设,争取80%的行政村即2500个以上行政村在经济发展、基础设施、生产条件、社区面貌以及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方面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十三五”期间,为攻坚提升阶段,对边远山区和发展相对滞后的薄弱村、困难村集中攻坚。
在建设标准上,《纲要》提出了西安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六新”标准,具体量化为19项新农村建设指标评价标准,涉及主导产业、合作组织、人均收入、安全饮水、卫生室、农村低保、文体广场、入学率、农民培训、文化活动、计划生育、道路排水、村容整洁、四改到位、村庄规划、办公场所、党员活动、村务公开、治安联防等方面内容。
按照全市新农村建设的总体部署,十年间,西安启动并完成示范村、重点村建设共计2573个。为完成“清零”任务,2015年,对不具备建设条件的35个行政村进行调查摸底,下发了《关于下达2015年度新农村重点村建设“清零”的35个行政村村内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督促和确保建设任务的顺利完成。截至年底,除部分划入开发区、城市规划区和遗址保护区的村庄不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外,西安已全面完成社会主义新农村重点村建设的目标任务。
建设成效显著
十年间,西安以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为基点,加大对新农村建设的资金投入和政策扶持,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成绩斐然。
主导产业发展形成新格局。加大“一村一品”实施力度,涌现了一批具有鲜明特色的专业村。按照农村产业分布和村庄形态,初步形成了种植业、养殖业、村办工业、文化旅游业、商贸业和都市型村庄的发展格局。如以鄠邑区刘家庄葡萄、灞桥区西张坡村樱桃为代表的种植业专业村;以鄠邑区大王西村“画乡农”鸡蛋、阎良区关山村奶牛养殖为代表的养殖专业村;以鄠邑区渭丰镇元西村的纸箱制造业、灞桥区湾子村的服装加工为代表的村办工业;以长安区上王村农家乐、鄠邑区东韩村农民画庄为代表的文化旅游专业村;以灞桥区永丰村建材市场、蓝田县焦岱村集贸市场为代表的商贸村;以高陵区东樊村、鄠邑区李家岩村为代表的都市型村庄等。
农民增收渠道进一步拓宽。始终把农民增收放在首位,进一步加快经济结构调整步伐,拓宽农民增收渠道。通过区县园区建设,就地解决劳动力就业,实现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通过土地规模化经营,增加农民收入。按照土地向经营大户和龙头企业集中的要求,农民将手中的土地流转后,可实现“租(股)金+薪金”的增收新途径。劳务输出与政策落实,逐年增长的劳务输出和季节性用工需求,使得现金收入成为农民增收的主体。随着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和国家强农富农惠农政策的落实,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也成为农民收入的重要补充。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明显加强。坚持规划先行,以加快农村水电路气房等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全力推进“四改”“五通五化”建设,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村容村貌焕然一新,农民生活环境得到明显改善。2011年,《关于加快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意见》出台,坚持把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作为城乡统筹的有效抓手,构建“百村示范、千村带动”的新农村建设新格局,涌现出了高陵东樊、鄠邑李家岩、长安祥峪沟等一批以关中民居为特色的新型农村示范社区。启动实施扶贫开发重点村战略,组织实施贫困人口搬迁,建成周至桃李坪、金盆,临潼张定湾,户县永兴等一批整村移民搬迁类农村社区,村庄村貌得到极大改观。
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蓬勃开展。各区县积极开展以“塑造新风貌、倡导新风尚”和“除陋习、树新风”为主要内容的文明村创建活动。通过“十佳文明户”“农村好媳妇”“农村好婆婆”“十佳好少年”等评选活动,加强公民道德和家庭美德教育,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开展;以春节、端午、中秋、重阳等传统节日为契机,充分调动民间文艺团体、老龄协会、妇联、共青团等群团组织的力量开展各种活动,加深对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认识;在群众中树立科学观念,倡导文明新风,破除陈规陋习和封建迷信,促进村镇精神文明建设的不断进步。此外,以鄠邑区、临潼区、周至县为代表的“文明实践乡村行”巡演活动,以周至县集贤镇为代表的“农家课堂”等,也进一步丰富了群众的精神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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