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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工业简史》恢复和发展工业生产

第一章 国民经济恢复时期的西安工业(1949-1952)

第二节 恢复和发展工业生产

1949929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共同纲领》第三十五条明确指出:“应以有计划有步骤地恢复和发展重工业为重点,例如矿业、钢铁业、动力工业、机器制造业电器工业和主要化学工业等,以创立国家工业化的基础。同时,应恢复和增加纺织业及其他有利于国计民生的轻工业的生产,以供应人民日常消费的需要。”1949520日西安解放,到195212月,此时期为经济恢复时期。解放初期,大多数工厂停工停产,生产萎缩。市场物资乏,通货膨胀严重,物价飞涨。西安解放后的中心任务就是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中共西安市委和西安市人民政府紧紧围绕这一中心任务,用了3年多的时间完成了恢复经济的工作,实现了财经统一,稳定了物价和市场,使工业生产的主要指标全部超过了1949年前的最高水平,实现了国民经济的有效恢复和初步发展。

一、没收官僚资本 建立国营经济

《共同纲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必须取消帝国主义国家在中国的一切特权,没收官僚资本归人民的国家所有,有步骤地将封建半封建的土地所有制改变为农民的土地所有制,保护国家的公共财产和合作社的财产,保护工人、农民、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的经济利益及其私有财产,发展新民主主义的人民经济,稳步地变农业国为工业国。

19497月,市军管会、西安市委和西安市人民政府对民国时期延续下来的企业、官僚资本企业及一切公用事业,采取一般不打乱原来机构,自上而下整套接管的方针进行接管或没收,并将其改造成为国营的工业企业,从而改变了落后的生产关系,为进行之后的民主改革创造了条件。没收和接管的官僚资本企事业主要有:中央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央信托局、邮政储金汇业局、合作金库等在陕分支机构;雍兴公司及其所属的西京机器厂、长安制革厂和合面粉厂等官僚资本工业企业;国民党军队后勤系统的染整、制革、汽车修理、机器制造等军需工业企业;中国农业供销公司、中国石油公司西安营业所、晋福煤业公司等商业公司;电厂、铁路、公路、电信、邮政、水利等多种公用事业。通过民主改革和生产改革,加强职工教育、发挥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了生产和工作效率;把这些接管的官僚资本及工厂企业逐步改造成为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工业企业,使其成为国民经济的主体部分。国家又从陕北和晋绥老解放区迁来一批国营工业企业落户西安,同时筹资新建了新华石棉加工厂等一批国营工业企业,使西安市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企业规模迅速增大,初步形成了西安国民经济和国营企业的基础。

二、复工复业 改善劳资关系

由于战争创伤和面临的种种困难,当时城市生产基本停滞,百业凋敝,物价上涨,失业严重。为了尽快恢复和发展生产,繁荣经济,医治战争创伤,安定人民生活和思想情绪,市军管会、中共西安市委、西安市人民政府号召私营工商业复工复业,努力发展生产和经营。

1949525日,西安市人民政府召集130名工商界代表座谈,宣传经济、金融、贸易等政策,号召大家消除顾虑,迅速复工复产,发展生产,安心经营75日,市军管会主任贺龙亲自主持召开各界代表暨民主人士招待会,指出:为了使城市内生产迅速地恢复与发展,我们坚决贯彻毛主席提出的四面八方政策,首先大力发展国营经济,同时亦奖励有利于民生的私人企业的发展。彭德怀司令员7月下旬到宝鸡申新纺织厂视察,与资方高级职员座谈时强调指出,“西北建设全赖工业,暂时基础过于渺小,所望公营私营诸厂协力同心,殊途同归,克服暂时之经济困难,完成今后必然建设之任务”。西北局和西安市委,在大华纺织厂资本家弃厂而走,工厂资金枯,生产停顿,数千名工人和家庭生活面临困难的情况下,应工人迫切要求,派出30多名干部组成工作组,进厂暂时实行军管,宣传党的政策,成立复工委员会,组织抢修机器,于1949620日正式复工生产。结束暂时军管后,工厂的行政管理权和盈余9万元移交工厂新经理。裕大华总公司深受感动,增派副经理、厂长和一批技术人员,汇来流动资金,协助成立生产改进委员会和劳资协商会,促进工厂的恢复和发展,使棉纱、棉布产量创建厂以来最高纪录。《群众日报》报道大华纱厂经验,推动了西北地区的经济恢复和生产发展。

为了发展生产,市政府制定和采取了向工业企业发放生产贷款、供应原料、收购产品、调整劳资关系等一系列政策和措施,促进生产的恢复和发展。

第一,组建西安市国营贸易公司,促进城乡物资流通,带动工农业生产发展。贸易公司于19495月成立;在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投资新建了西北纺织印染公司、陕西人民印刷厂、西安人民搪瓷厂、西安人民面粉厂和西安油漆厂等国营工业企业,下设粮食、煤炭、花纱布三个分公司,职工百余人。成立之初,在稳定市场、平抑物价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19503月,根据中央决定相继成立的各专业公司,开展了加工订货、收购包销等业务,促进了工业生产的发展。到1951年底,专业公司发展到48个,职工人数增加到700余人,经营品种达2700多种,日平均营业额达100多万元(旧日币)。

第二,积极扶持企业,帮助企业发展。首先,在物资紧缺时,对私营工业和手工业,贸易公司帮助其解决资金、原料、燃料及产品销售方面的困难,扶植其尽快复工复业。对陷于破产的手工纺织业,上市贸易公司以低于市场10%的价格供应原料,以高于市场的10%的价格收购产品,扶持其恢复生产。其次,与企业建立订货、加工业务;以销定购;以销定产;避免产品积压和盲目生产。此外,为了解决工商业发展资金不足的问题,市人民银行还向资金困难的企业提供贷款,使其恢复并扩大生产规模。截至19504月,人民银行西安分行为219户工商户企业发放各种生产经营贷款累计19.5亿元。9月中旬,西安市的工业生产基本恢复到解放前的水平,到12月底,私营工业商业户数分别比解放前夕增加25.49%36.6%

第三,贯彻劳资两利、公私兼顾原则。劳资矛盾及其纠纷,始终是私营企业内部十分突出而尖锐的问题,往往影响企业生产。在恢复生产过程中,私营企业某些职工提出过高的工资和福利要求;资方借口生产困难,解雇工人,压低工资,造成严重的劳资纠纷。针对这种情况,陕甘宁边区政府1949113日颁布了《私营企业劳资争议调处暂行办法》,规定调处原则、机关和程序。西北总工会194911月召开会议,确定私营企业工人运动的政策是“发展生产,劳资两利”,提出订立集体合同是处理劳资争议的好办法”。西安市政府先后制定出《劳资纠纷调处办法》私营工商业劳资双方订立集体合同暂行办法等,成立了由劳动局、总工会、工商联代表组成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各企业也都成立了由资方、工人代表组成的劳资协商会。这样一来,政府以法令的形式保护了私营业主的合法经营,使之有利可图,同时也保护了工人群众的合法权益,调动了生产积极性。仲裁和协商机构则及时调处劳资纠纷,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改善了劳资关系,促进了生产的发展。19498月,西安市政府通过“劳资两利”政策,成功调解了成丰、中南火柴厂等企业劳资纠纷13次,安排712人就业。

三、打击投机倒把 稳定金融物价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央人民政府面临着一个极其严重的社会问题即财政经济极为困难。旧社会留下来的畸形发展的投机资本在新解放城市继续兴风作浪,加剧了物价上涨。面对极其困难的财政经济状况,中国共产党精心领导了稳定物价的重大斗争。

西安解放初期,政府财政困难,不法商人乘机倒卖黄金和银圆,囤积居奇哄抬物价,造成西安市场流通货币相当混乱。525日,即市军管会成立的第二天就发出布告,成立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确定人民币为本位币,废除国民党政府统治时期发行的货币。同时严禁银圆和铜圆在市场上流通,对银号钱庄加强了管理,逮捕从事投机倒把的银圆贩子,肃清了银圆秘密交易所,迫使银圆从交易活动中退出来,使人民币稳固地占领了市场。

19495月西安解放到1950年初的半年多时间里,西安市场物价发生过四次大的波动,严重影响工商企业的生产经营及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为了稳定金融,陕甘宁边区政府先后颁布《管理银洋暂行办法》金银管理暂行办法;市军管会颁布了《管理私营钱业的暂行办法》,规定金银范围、兑换办法与比值。西安市速捕19个银圆贩子,捣毁秘密交易所,打击金融投机商。在市场斗争中,国营贸易公司组织调运大量粮食、食油、棉花、棉布、煤炭等物资。在物价上涨期间,实行货物吞吐和调剂物价措施,有计划抛售物资,有力地打击囤积商和投机商。西安市67月份物价上涨时,市贸易公司抛售食油3万斤、煤炭9000吨、布1700匹、面粉3000袋,保证市民生活需要,回收货币,使物价迅速回落。

据统计,西安市19505月与194912月相比,小麦价格上涨53.5倍棉花上涨61倍,煤炭上涨59倍。根据中央有关方针政策,西安市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第一,成立人民银行,宣布人民币为唯一合法货币,严禁黄金、银圆、外币在市场上自由流通:第二,人民政府大量调集粮食、棉纱、棉布、煤炭等重要物资,在市场敞开销售,打击不法商人;第三,积极发展国营商业和供销合作商业,巩固和加强国营商业在流通领域的主导地位和主导作用;第四,坚决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统一财政经济工作的决定》中关于统一全国财政收入、统一全国物资调度、统一全国现金管理等措施,保证了西安市财政收支平衡,抑制了通货膨胀,使物价趋于稳定。以上措施为安定人民生活、恢复和发展工农业生产,创造了有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