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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委党史研究室专题传达学习《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

  2月21日,西安市委党史研究室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会议,专题传达学习《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室主任刘伯雅主持会议并讲话,机关全体干部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的通知》精神,逐章逐条学习《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全文以及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负责人就《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答记者问等内容。

  会议指出,党中央制定出台《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充分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高度重视。《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章为根本依据,对党史学习教育的领导体制和工作职责、内容、主要形式、保障和监督等作出全面规范,是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基本遵循。《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推动全党全社会学好党史、用好党史,从党的历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条例》制定实施的重大意义。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党史部门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和文献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贯通起来,不折不扣地抓紧抓好、落细落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二要精心组织部署,切实把《条例》学习好领会好。党史部门要带头认真学习《条例》,做先学深学的示范者、带动者,在即将召开的全市党史研究室主任会议上作出专门部署,迅速掀起学习贯彻热潮。要广泛开展宣传,充分运用我室“一网一微一刊”等平台载体,及时转载转发党中央关于《条例》的通知、新闻稿和评论员文章,做好宣传阐释工作,为《条例》的贯彻落实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三要强化使命担当,积极服务保障党史学习教育工作。要以贯彻落实《条例》为契机,对标对表《条例》提出的新要求新任务,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宣传和研究阐释,统筹推进党史研究、宣传教育、资料征集和人才培养等各项工作,奋力谱写新时代西安党史高质量发展新篇章。